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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律學持

月曆鐘

因緣所生法 我說即是空

亦名為假名 亦名中道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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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受在家菩薩戒之限制資格

日期:89/01/07

留言者:蔡茂生

性別:男

年齡:49

學歷:碩士

宗教信仰:佛教

戒別:五戒

Email[email protected]

留言欄:

師父:
阿彌陀佛!預授持五戒是否必須徵得眷屬之同意方為如法,若感覺尚有障礙
,應如何求消除?敬請師父持背開示。              弟子道本頂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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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RE:受在家菩薩戒之限制資格

日期:89/01/08

留言者:閣主

留言欄:

--- 回應 蔡茂生 在 89/01/07 的留言 ---
蔡同學如唔:
    受持五戒,即發願此生要守持不殺生,不偷盜,不邪婬(夫妻以外性行為),不妄語
(含不惡口、不兩舌、不綺語)及不飲酒等五項戒儀。只要自行衡量覺得可以,即能請出家
人〔必須是真正的出家人〕給予傳授,律上並未規定〝必須〞眷屬同意。
    但佛法亦不壞人情,五戒的持守雖然不太會影響到別人(菩薩戒就會有比較大的影響)
,但如果共住的夫妻或父母有可能〝在意〞此事,則事前的溝通與說明是有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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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真正的修行人不可談境界﹖

日期:89/03/23

留言者:凡夫

留言欄:

請問閣主﹐
真正的修行人是不是不可以對人(在家人)談自己所證悟的境界﹖南無阿彌陀佛。弟子 凡夫頂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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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RE:真正的修行人不可談境界﹖

日期:89/03/26

留言者:閣主

留言欄:

--- 回應 凡夫 在 89/03/23 的留言 ---
    依戒律上說,除了修行上的理由﹙請教證境等問題﹚之外,出家人是不可以對他人﹙無論
僧俗﹚公開自說證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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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RE:真正的修行人不可談境界﹖

日期:89/03/26

留言者:wen-lung

性別:male

宗教信仰:Buddhist

戒別:五戒

Email[email protected]

留言欄:

--- 回應 凡夫 在 89/03/23 的留言 ---
商人在努力經營後  穫利不少此時他會向人宣說自穫利不少嗎?因為那是不恰當的!但是如何
穫得更大利益的方法  後學認為是可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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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SOS

日期:89/08/03

  留言者:障人

  性別:男

  年齡:24

  留言欄:

  阿彌陀佛,請問閣主:

  燒毀佛像是否為出佛身血?又惡意為之、無意為之、無知為之,等其罪相如何?

  懇請閣主大發慈悲,煩為答覆,以解弟子疑惑!

  南無阿彌陀佛!   障人合十頂禮     謹祝道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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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RE:SOS

日期:89/08/08

留言者:閣主

留言欄:

--- 回應 障人 在 89/08/03 的留言 ---

    凡無意中所做,因非有心蓄意者,故皆無過。反之若是故意的,則無論知、不知後果如何,

皆有對三寶不敬之業過。若以燒毀佛像而論,因非佛的「肉身」故,律上並未以〝出佛身血〞

視之,有此說法蓋引申其義耳,正論只可說為有惡心對三寶不敬罪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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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SOS

日期:89/08/08

留言者:障人

留言欄:

閣主阿彌陀佛:

首先感謝閣主對罪人上次之慈悲開示,弟子有一疑惑仍不解,因而此次再發一問。弟子曾看過
印光大師文鈔中有記載:有一尊者自知能證二果,但因曾誤放杖錫觸佛面,因此罪故,而於此生
不得證果,況吾人凡夫乎…等云云;若照此推來,燒毀佛像豈非地獄種耶?弟子因有此惑,懇請
閣主慈悲煩加開示!

    敬祝師父道安 阿彌陀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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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 RE:SOS

日期:89/08/08

  留言者: 閣主

  留言欄: --- 回應 障人 89/08/08 的留言 ---

  凡夫的心粗,多有造惡之習,故戒律對彼不制細惡;但初果以上之聖人心細,心已近於清淨,

故稍有威儀放逸,即對之有大妨礙,因此有當生不能更證三果(來生懺淨則可)之報。

然此事與前問不可相比,蓋犯不犯戒當依律為準,所謂「出佛身血,非佛世時無可犯」,

乃律中明示,仁勿再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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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疑問

日期:89/12/02

留言者:妙音

留言欄:

閣主慈鑑:
    以下問題請您慈悲開示.
    1. 說一切有部與根本說一切有部如何區分?

    2. 對於信徒的供養金是否不分執事大小作到<利合同均>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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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RE:疑問

日期:89/12/04

留言者:閣主

留言欄:

--- 回應 妙音 在 89/12/02 的留言 ---
    說一切有部,略稱為薩婆帝婆、薩婆多,意譯為「聖根本說一切有部」,為小乘二十部之一
。佛陀入滅後三百年頃,由上座部分出。以主張三世一切法皆是實有,故稱「說一切有部」,創始
者為迦多衍尼子。爾後犢子部等諸部復由此部分出,故對於由其所分出之諸部而言,又稱為「根本
說一切有部」。因此兩者基本是一樣的,只是「根本」之名,乃是後期為別於其他分支而加上。我
國唐朝武后長安三年(703)義淨,更譯出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》,內容與十誦律(十誦律)
相近,而更增許多本生因緣等內容,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三冊。
    除非供養者有特別作分別,若只是指要「供養常住僧(現前僧亦同)」,則一切僧眾(含沙彌、式叉尼等)皆得平等施。南普陀、正覺精舍、青龍寺等皆如是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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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   [ 關於持五戒之不殺生戒]
發問人 moon 發問日期 2000/12/21
年齡 0 性別
學歷 大學(專) 所在地 台灣
信仰 佛教 戒別 五戒
E_Mail  
網頁  

首次發問內容
法師 阿彌陀佛! (代同事請示此問題,請 師父慈悲開示!)
已受五戒者,可否食用"養樂多"及"優酪乳" ...等之飲品? 弟子moon頂禮

閣主   師父回答 89 12 21    moon菩薩的發問
優酪乳之類的飲料,其內含的乳酸菌,進入人體內是與人類「共生」,如此才能產生所謂的保健效果,因此並無殺生之嫌。又佛制殺制,乃是以凡夫〝肉眼〞可見之眾生為度,凡肉眼不可見之微生物,則不在所制之內。否則凡夫喝水、呼吸都可能犯戒了!如此嚴厲則不符佛陀制戒,為導引眾生〝漸趣解脫〞的中道本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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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   [ 有關殺生的與持誦菩薩名號的問題]
發問人 恆河 發問日期 2001/1/7
年齡 24 性別
學歷 大學(專) 所在地 台灣
信仰 佛教 戒別 皈依
E_Mail [email protected]
網頁 home.kimo.com.tw/iiiim

首次發問內容
阿彌陀佛
首先 先對上一次的無關發言
深表抱歉
有一疑問就是 如果一個人
他的職業是以殺人為業
但是他殺人是合法的 如看守所當中專門處決人犯的法警
這樣他的果報是否會下墮地獄
另一疑問是
如果以持念 護法韋陀尊天菩薩
取代念 觀世音菩薩和阿彌陀佛 效力是否等同

閣主   師父回答 90 1 7    恆河菩薩的發問
對俗人而言,殺人必須出之以惡(瞋)心,而且是為了個人的目的,方成立為殺戒的正犯,法警乃是以「執行公務」的立場,而執行公眾(法官為代表)的法律意志,雖有〝殺〞的行為,然以法警「個人」並無殺人之心故,故不犯殺戒。

念佛、菩薩聖號的功德,乃是以佛、菩薩的因地本願及果地成就為基,方能感應道交,護法亦依其本願而與有緣者相感應,唯其內容及成就不同,故所得之感應自然也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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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   [ 禮請釋疑]
發問人 浩雲 發問日期 2001/1/8
年齡 32 性別
學歷 大學(專) 所在地 台灣
信仰 佛教 戒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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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頁  

首次發問內容
法師慈鑑:
弟子頂禮閣主法師及諸位法師!
弟子今有疑事請法師慈悲開示:
1.大藏經密教部(新修正藏--密教部21卷)集有《佛說北斗七星延命經》等講說星曜類
的經文,敢問法師依天台教判,此是否為佛說?為何與坊間道教儀軌極為相似?又
為何會收集於大藏經之中?
2.若受五戒之戒子,已知飲食中含有米酒(葷食),食之是否犯戒?
又戒子因生理需求而有自瀆之情事(有時是有意識,有時卻於夢寐貪愛之境),其罪
惡感生應如何自處?若自瀆之事無法根除,敢問 閣主法師,依您之意見弟子是否
不應受五戒,除非以能自清淨呢?
3.弟子曾經聞說,在家人不能閱讀出家戒,若弟子在恭閱大藏經時,應如何分辨哪些
是出家戒呢?
弟子愚魯,不知如何才能於文辭上如禮,若有不如法之處尚請海涵。祈望法師垂慈,
為弟子釋疑!
敬祝閣主法師及諸位法師、大德
法體常健,度眾無礙!
弟子浩雲頂禮

喜法   師父回答 90 1 8    浩雲菩薩的發問
浩雲居士
一.此等星曜類之經文,其譯撰者:一行禪師、金剛智法師等,是唐朝密教三
大士,又有關北斗七星之事,僧傳中亦有提及(一行禪師與唐玄宗之事),
因此應有一定之可信度。所謂與道教雷同者,可能是道教亦於密法中受其
傳承之故。依天台立場看,《普門品》所謂「應以何身度者,即現何身」,
此法亦為諸佛菩薩,攝化眾生的方便。

二.若知是酒,無酒色-無酒味-無酒香,飲不醉人者,無正犯。
仁者若要身清淨,需發誓願心受持五戒,並緣想得戒的諸多勝緣及利益,時
時憶念、守護戒體。於自瀆之習,除當深生忏悔、慚恥之心(現代西醫謂之
為於身體無害者,乃至中醫、道家亦不認同,何況佛子而可有恃無恐恣意任
為?),殷重懇切祈求佛菩薩加持,常做功課(誦《普門品》、《楞嚴咒》、多
拜佛、念佛)迴向外。平時勿近各類情色媒體(尤其網頁!),多運動,與
異性依禮正當交往,尤其勿近惡友(乃至行為放蕩之人),勿涉足聲色場所
等。

三.《大藏經》中凡說及出家人戒律的律部(卷21、22、23),一般居士不宜閱
讀。但若是幫忙做校對等工作需要,或欲發好心出家之人,則不在此限。
然對於後者,雖有祖師認為可以,但最好也是在明律師父的許可的情形下
進行較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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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   [ 持戒與犯戒]
發問人 W.S.W 發問日期 2000/10/31
年齡 34 性別
學歷   所在地 台灣
信仰 佛教 戒別 五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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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發問內容
請法師慈悲開示
五戒,前殺.盜.淫.妄是屬重戒,若犯了其中一條根本戒(重),是屬破戒?但有沒有失戒體(全失)?因五戒是別別解脫,祈請師父慈悲開示,該如何懺悔?心力該如何提起?是否還可搭衣?是否還可至道場共修? 祈請師父慈悲開示 阿彌陀佛

閣主   師父回答 89 10 31    W.S.W菩薩的發問
五戒前四重屬性重罪,隨犯一重,該戒即有重染,若有大悔心而仍念戒不捨,而能心生殷重懺悔心者,仍可在佛前殷重拜忏求悔(但最好先向一清淨、明律之出家師父發露忏悔),發願當來〝決不再犯〞(這點至關重要!)。如此仍能搭衣、入道場共修等,以五戒屬化教所攝故,不同出家戒嚴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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