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 場 建 築 大 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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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樂柔和忍辱法 安住慈悲喜捨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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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共住大綱:
一、以「教學天台、行遵律儀、修歸淨土」為宗旨。
二、以隱居內修為前提。
三、以解行並進為原則。
四、以見解相同、自動自發為要求。
五、以如法如律之叢林生活為方式。(分「共行」與「自修」兩類,初期
以前者為基礎,後期則兩類自然並行)
六、以文教外弘為修福與安住之方便。
貳、修學內涵(依序而列):
一、義解門(開佛知見、導引正行)
二、行持門(依解啟行、由行得證)
三、培福門(積聚資糧、安住身心)
四、知能門(漢傳僧伽所當知當能者)
五、參學門(廣學多聞、開擴心量、增長悲智)
六、弘化門(發菩提心、隨緣接引、圖報四恩)
七、專修與閉關(行持門中別開,為求實證故)
參、學程規劃:(前六年解行平衡,後四年解少行多)
第一∼三年:戒學(比丘)為主,《小止觀》《釋禪波羅蜜》為輔(戒學
多,定慧少)。
第四∼六年:天台學為主,戒學(尼、菩薩)為輔(定、慧平衡,戒學較
少)。
第七∼九年:淨土為主,天台學為輔(定、慧加強)。
第十年:專精修持。
肆、生活模式(依建設之情況而稍有變化):
甲、一日作息——(另擬)
乙、年度安排——
元月十六日∼四月十四日:活動、參學期
四月十五日∼七月十六日:夏安居
七月十六日∼十月十四日:活動、參學期
十月十五日∼元月十六日:冬安居
伍、共住事務:
現實生活之安頓、佛法解行之增上、個人理想之發揮、六和合敬之實踐與未來安養之保證等項,為一切道場和合共住與大眾道業增上事務之五大根本議題,其具體推動之方法,當以〈共住規約〉等形式軌範之(各類細節另擬)。
陸、建設規劃:
甲、佛教建築產生之內在因素與目的——
以佛法義理之正知見及實修實證之所得為基礎,形成個人及團體之
思想共識及宗旨風格(不違「出離心」及「實相」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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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菩提心之推動,欲攝持僧伽成就道業、弘化世間利益一切有情故
D
乃生起建設道場以安僧辦道,及運用道場一切有情、無情資源以度化眾生的無我悲願(分因行與果行兩類,其自利或利他之偏重各有不同)
D
就思想、宗旨實踐之需要及現實運作之實際考量,以進行整體建築之風格定位、功能確立及使用機能分析等先期思考。此中更須配合佛教需要、時代因緣、人文內涵、藝術表現、科技運用、環保意識、政經環境、社會教化乃至傳統寺院風格等綜合性因素,而做多元化之思維,以確立能符合多種精神內涵的優良佛教建築風格
D
更依此風格,進行嚴密之溝通(和工程師團隊)與計劃,從而具體落實為一種足以表現此一風格的完整建築藍圖與規劃(此中包含意識表現、建築形式、空間需求、容納人數、位置安排、使用目的、運用方式、內部設計、電化功能、自動設備、環保機能、安全考量、整體搭配乃至管理維護等多層、綜合性設計規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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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於施工藍圖及建設規劃,慎選施工單位,進行優良之溝通、監督施工之品質、精於財務之控管,嚴格而不刻求、努力而不執著地全心投入工作。亦不患得患失,只是隨緣盡份地做塵勞佛事,成與不成皆能放下
D
最後建設完成,將以其實用性及外貌風格,而隨時發揮其安僧辦道及潛移默化之功能。至此,當初建設道場之因心,方得以徹底圓滿成就!
乙、建築風格與設計理念總述——
一、佛教建築即是一種明心見性(本質)、悲智雙運(作用)與簡樸自然
(外相)之佛法精神的具體表現!它使人一眼映入,即有肅穆、莊
嚴,清涼、解脫與祥和、自在的覺受。整體建築所散發出來的氣質,
不但具有深刻而廣博的思想內涵,能達到陶養覺性、增上道業的宗教
默化功能(自利),同時又有謙虛而內省的可親性,以使人放下惱
熱,達到心靈沉殿、淨化世間的目的(利他)。
二、作為一種心靈休憩與人性歸宿的修行場所,其建設當以人與大自然的
樸素結合為最高原則,在人工與自然之間,找到一組最佳的平衡點,
從而表現出自然、淳樸,清淨、恬淡與澄靜、深遠的整體道場風格,
是所有優良佛教建築所共同追求的目標。
三、其造形,以傳統漢傳佛教寺院風格為基礎(包括鄉土氣息之運用),
兼顧時代性(攝化眾生之利他行)與實用性(安僧辦道之自利行)之
需求,必要時得融入古風(日、韓為代表)及南傳、藏傳佛教之特長
(取彼等之精神)。
四、其功能,兼具宗教、人文、自然與實用之內涵;各區功能清析,在整
體統一的前提下,各有其獨立之格局,且能彼此聯繫而不相妨礙;在
高低錯落的安置中,自有其一貫的精神、秩序與整體性。
丙、道場建設之定位、目的與功能、目標——
一、定位與目的:建立一個能與大自然相結合的樸素道場,結合一定人數
志同道合之僧伽(二十人左右),共同過著一種隱居、內省而又和合
的叢林式律儀生活(定位),以達到依眾靠眾,建立戒律幢相,住持
漢傳佛法,共同成就解、行道業為目的(對外接眾與弘揚法化,非本
階段之建設目的)。
二、功能與目標:
A、功能——
1、足以進行集體隱居內修,而又如法如律的叢林共住生活。
2、能夠提供共同研究教理、方便實踐戒律乃至一起修行增上的必
要設施與氣氛。3、在共住、共修事宜之外,亦可提供個人充份的、不受干擾的自
修環境與反省空間(包括禁足或閉關專修)。4、提供一個能隨時與大自然相親近、結合的格局與生活方式。
5、具有大乘叢林佛教的實相思想與修行功能,又能提供原始佛教
的修行助緣與生活機能。B、目標——
1、對住於此地的常住僧眾,及短期掛單僧、俗,乃至單日前來親
近三寶的信眾,皆能產生一種,隨時隨地的佛法及環境之潛移
默化作用,以達到放下煩惱、淨化心靈及開發覺性的目的。2、道場之管理及維護的複雜性減到最低,在不影響修道需要的前
提下,儘量加其在生活上的合理性與方便性(但不是追求「舒
適」或「美觀」之類),以專注於道業之增上。
丁、整體建設原則——
一、儘量減少對自然景觀的破壞,並運用現有之山、林、泉、石、樹木,
乃至日、月、天空、地形等自然景物之特性,以營造整體建築物掩映
在山林之中,透析出幽靜、深邃與隱密、安定的靈秀氣象。
二、必要時可造景(流水、瀑布、池、橋等)以補自然景觀之不足。
三、取材以木、石等或仿自然之材料為優先考慮,就地取材或廢物(如鐵
道枕木、舊木電線桿等)利用尤佳。
四、其造形與建材,以樸素、自然,經濟、耐用,而不失風格之表現,為
最高境界。
五、當注重防洪、防震、防崩、防潮、防火(若木造尤其應有健全之防火
設施)、避雷等考量,通風、採光等問題亦應配合當地風向及方位、
地形而綜合考慮之。此外如音響、廣播、通訊、電腦(網路)、水電
(含能源之節約、備用)乃至污水、垃圾之環保處理等,皆應配合時
代科技,一併做整體性之規劃與安排。
戊、空間需求——
一、行政區:辦公室(廣播)、資料室、會議室、文書室(電腦、列印、
掃描、電話、傳真、影印、工作檯)
二、教學區:藏經閣(含圖書室、閱覽室)、講(法)堂、研究室、大殿
(上早晚殿、誦戒、羯磨處,當安「戒石」,立為戒場)
三、生活區:大寮(含污水處理)、齋堂(含洗蜃i)、僧寮、浴廁、盥
洗台、曬衣場、庫房、水塔、電力中心
四、禪修區:觀堂、方丈寮、長老寮、論法亭、梅園A、竹林
五、閉關區:三昧堂、關房、禪林(含經行道及露天禪坐臺)、松林
六、景觀區:松亭、梅園B、蓮池、石壁、林道、法語刻石、石木造景、
造景燈、迴廊、山門……等等
七、周邊區:塔、育王柱、客堂、客僧寮、鐘樓、鼓樓、淨人(沙彌)
寮、工寮、路燈、車庫、公共廁所
己、設施配置草圖:(見附件一)
僅標示「相關位置」以為設計之參考,細節部份另見附件二之說明。
庚、各設施之功能與氣氛要求等一覽表:(見附件二)
柒、發展階段:
一、共住發展——
第一年(一年):摸索修正期。(動多些)
第二∼三年(二年):穩定安住期。(動多些)
第四∼六年(三年):參學集資期。 (動靜平衡)
第七∼十年(四年):專修增上期。 (靜為主)
二、建設分期——
先期作業:淨人寮、工寮(申請門牌、電表、電話、信箱)、水塔(接水)、電力中心
第一期:生活區、觀堂及部份長老寮完成。
第二期:教學區及閉關區完成。
第三期:禪修區及行政區完成。
第四期:景觀區、周邊區及其他細部完成。
捌、結語——
一、道場建設的佛法修行意義:
1、善知方便度眾生,巧把塵勞為佛事。
2、謙卑內省、淡泊無求、任勞任怨,恭謹從事以嚴淨道場,成就自
他,莊嚴佛土,圓滿菩提。
二、具有深度思想之道場建築,在佛法住持及弘傳上的深刻影響與功能:
1、它是一種佛法的有機生命體,透過其整體景觀、空間造形、細部設
計及功能發揮,時時在對人們散發著悲、智、方便與樸實清淨的佛
法氣息與修道呼喚。
2、它具體地反應了建造此寺之僧伽的佛教思想與修養,同時也反映了
此時代的佛教風格及建造者的宗教關懷。
3、它以一種深刻而完整的宗教情操與功能設施,提供了一切共住者,
在生活上、修行上及佛法弘傳上的適切空間與理想發揮。
4、它充分表現了佛教的時代精神,以及當時的社會潮流、人文思想與
科技藝術等宗教及文化內涵,從而在久遠的歷史中,留下了該時代
的佛法見證。